因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留置看护人员,配合公安机关协助九江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01岗45名(男性)
02岗10名(女性)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法律法规;
2.政治素质高、道德品行好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,保守工作秘密,服从组织安排;
3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(退役军人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、中专),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,具备岗位所需技能要求,能够胜任本职工作;
4.年龄在18周岁以上(200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),40周岁以下(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),男性净身高1.65米及以上,女性净身高1.55米及以上;
5.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,能够适应夜班轮班制和特殊期间较长时间封闭工作。
(二)加分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每符合一项在总成绩上加5分
1.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;
2.退役军人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;
3.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;
4.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毕业生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具备报考资格
1.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,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
2.曾受到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处罚,或者曾被劳动教养、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;
3.曾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;
4.因吸毒、赌博、卖嫖娼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;
5.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;
6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7.本人或者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8.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9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10.曾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11.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;
12.目前是九江各县区看护队员的;
13.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、笔试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10月27日17:00止。
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请登录九江人才网(网址:www.jjtl.com.cn),点击首页通栏处考试服务,点开本公告上方报名